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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政府给合理补偿

发布时间:2014-12-02  |  浏览数:3439  << 返回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近日出台,按照规划,我省将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村民逐步在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居住建房。
   
根据规划,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居住且不再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市县政府可给予合理补偿,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
   
同时,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允许农民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共8篇26章,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指出,未来几年,我省将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不断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构建 “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四大战略任务实现规划目标: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是以大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建设,打造立体化交通枢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2015年建成千个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内连外达的快速铁路体系;四是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城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小城市重点发展制造业、资源性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县城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传统制造业。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五项改革举措。一是改革人口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三是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四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五是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创新。
                                                               (来源: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