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主席令(第四十三号),《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中国首部慈善法,该法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该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依法扶危济困,开启全新“善时代”。
陕西中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3 陕ICP备2023006907号-1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9号思安大厦三层 邮编710075,电话:029-88252333 传真:029-89282626